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
净利润 7,195,078.9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19,507.89 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 392,785,366.16 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实施的上年利润分配 8,771,642.72 元,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90,489,294.48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38,582,1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771,642.58 元(含税)。同时,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8,582,129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75,432,852 股。转增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438,582,129 股增加至 614,014,981 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基于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回报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 增强股票流动性,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