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1-02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分别以通讯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4 月 19 日下午在公司五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参会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杨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杨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杨林先生、戴登安先生、李承波先生、李旭女士、丁克坚先生、朱丹先生,杨林先生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陈结淼先生、刘有鹏先生、陈小蓓女士,独立董事陈结淼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刘有鹏先生、戴登安先生、丁克坚先生,独立董事刘有鹏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朱丹先生、杨林先生、陈结淼先生,独立董事朱丹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戴登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卫东先生、王浩波先生、胡华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胡静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顾晓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顾晓新女士的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同
意 ”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聘任朱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顾晓新 朱虹
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500 号丰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 6500 号丰
乐种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17 楼 乐种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17 楼
电话 0551-62239888 0551-62239916
传真 0551-62239957 0551-62239957
电子邮箱 gxx@fengle.com.cn fengle000713@sina.cn
以上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附件:简历
1.杨林,男,1963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合肥变压
器二厂副厂长、厂长;合肥市教育工业公司经理;合肥城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合肥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合肥市青年国际商会)副会长;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合肥供水集团公司总经理。曾获“合肥市十佳青年企业家”等荣誉称号。2015 年 3 月至今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2.戴登安,男,1973 年 6 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会计师、
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历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安徽百大电器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百大乐普生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戴登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卫东,男,1969 年 3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中国注册
会计师,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5 月在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审计部主任,2003 年 5 月进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公司管理总监、副总会计师、计划财务部部长。2015 年 2 月 起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卫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浩波,男,1964 年 4 月出生,博士,九三学社社员,农业
技术推广研究员。1982 年参加工作,曾担任河南内乡教育系统马山高中生物学教师、河南郑州市蔬菜研究所科研工作、合肥市农科所西瓜抗病育种课题主持人。1997 年进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丰乐现代农科所新技术研究室主任、丰乐种业农科院项目部主任、院长助理、瓜类研究所所长,玉米瓜菜种子事业部副总经理、瓜菜小麦种子事业部副总经理、丰乐种业农科院院长,公司总农艺师兼
农业技术研究院院长。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浩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5.胡华海,男,1971 年 12 月出生,高中专学历,中共党员。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合肥四方集团操作工、技术员、车间副主任、主任、分厂厂长等工作;1999 年 12 月起在合肥四方磷复肥有限公司
工作,先后担任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11
年 3 月起任安徽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4 年 6 月
至 2020 年 1 月任安徽丰乐农化有限公司管理总监、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2018 年 11 月起任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华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