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19--017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五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和五届三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5,331,366.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33,136.63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399,907,980.91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0元,2018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706,210.60元。2018年末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663,152,965.63元,其中,股本溢价为
656,514,497.84元;母公司会计报表资本公积余额670,576,620.78元,股本溢价为621,769,986.09元。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29,132,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582,655.78元(含税)。同时,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329,132,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98,739,837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329,132,789股增加至427,872,626股(具体股数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确认的股数为准)。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采用了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议案审议程序和机制完备,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基于公司目前股本结构状况、资本公积金余额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发布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五
届五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