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5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郭金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郭金球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简历
郭金球,男,59 岁,本科学历,曾在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任教;现任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副总校长,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郭金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