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4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丹丹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7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86,356,4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2809%。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49,422,8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5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6,933,6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479,83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599%; 反 对 6,180,9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09%;弃权336,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该提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79,75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434%; 反 对 6,244,7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0%;弃权353,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6%。
该提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79,725,9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367%; 反 对 6,234,7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9%;弃权395,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
该提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79,75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434%; 反 对 6,233,1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16%;弃权364,6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0%。
该提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479,83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599%; 反 对 6,163,1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2%;弃权354,6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415,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526%;反对6,163,1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71%;弃权354,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03%。
该提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479,75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434%; 反 对 6,235,4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1%;弃权362,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35,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60%;反对6,235,4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28%;弃权362,3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12%。
该提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478,628,1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162%; 反 对 6,490,0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72%;弃权225,9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17,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160%;反对6,49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22%;弃权225,9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18%。
该提案获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479,550,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006%; 反 对 6,490,0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4%;弃权316,0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127,5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5720%;反对6,49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22%;弃权316,0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8%。
该提案获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同意479,664,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241%; 反 对 6,374,1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06%;弃权317,6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241,8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15%;反对6,374,1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84%;弃权317,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1%。
该提案获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76,169,9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055%; 反 对 9,917,1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1%;弃权269,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该提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获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79,794,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508%; 反 对 6,292,6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38%;弃权269,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该提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获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79,794,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508%; 反 对 6,292,6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8%;弃权269,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该提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获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79,794,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508%; 反 对 6,292,6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8%;弃权269,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4%。
该提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获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476,172,9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9062%; 反 对 9,924,158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5%;弃权259,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
该提案获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478,988,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4851%; 反 对 7,140,034 股 , 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81%;弃权2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65,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509%;反对7,140,0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20%;弃权2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1%。
该提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提案获通过。
1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29,920,2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2406%;反对7,051,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107%;弃权316,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565,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509%;反对7,051,4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22%;弃权316,4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9%。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29,834,2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99%;反对7,061,4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375%;弃权392,4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