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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龙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30

锦龙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4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张丹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丹丹女士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王天广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
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设立第九届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如下成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张丹丹女士、陈志锋先生、曾坤林先生,其中张丹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赵莉莉女士、汤海鹏先生、罗序浩先生,其中赵莉莉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汤海鹏先生、聂织锦女士、王天广先生,其中汤海鹏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聂织锦女士、赵莉莉女士、张海梅女士,其中聂织锦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志锋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序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序浩先生已于 2012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罗序浩先生的个人资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曾坤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聘任潘威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威豪先生已于 2016 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简历

  张丹丹,女,52 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丹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4,5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天广,男,48 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天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志锋,男,51 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副总裁,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海梅,女,54 岁,大专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新弘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睿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环球实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5,2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曾坤林,男,63 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坤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2,6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罗序浩,男,33 岁,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罗序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潘威豪,男,30 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豪美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战略投资专员,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业务主办;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潘威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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