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3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
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届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第八届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丹丹女士、王天广先生、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陈志锋先生、罗序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王天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张海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曾坤林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选举陈志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选举罗序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6 月届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第八届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海鹏先生、赵莉莉女士、聂织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汤海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赵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聂织锦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的规定,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热线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反馈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偿还公司借款,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
民币 21 亿元,期限不超过 30 个月,年利率不超过 12.5%,公司以不
超过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3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若贷款事项获得信托公司审批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信托公司签署相关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本次股权质押全部办理完毕后,公司质押所持中山证券的股权比例不会超过所持中山证券股权比例的 5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1-39)。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丹丹,女,52 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代理)、董事、总经理,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丹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4,5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王天广,男,48 岁,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天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海梅,女,54 岁,大专学历,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清远市供水拓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胜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新弘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睿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环球实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55,2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曾坤林,男,63 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市新世纪英才学校执行董事,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监事,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曾坤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2,6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志锋,男,51 岁,本科学历,曾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首席风控官、副总裁,华联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东证锦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罗序浩,男,33 岁,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罗序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