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4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降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负债和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并在《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配套规定所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满足公司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等资质条件,公司筹划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为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拟放弃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66,300,000股(占总股本的7.40%)的表决权;公司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拟放弃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2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7.90%)的表决权。前述放弃表决权事项是否需要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尚需征询证券监管部门意见,放弃表决权的具体生效日期以本公司后续进展公告为准。该等放弃表决权承诺生效后,公司第二大股东朱凤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32,110,504股,占总股本的14.74%)将被动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64亿股,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朱凤廉女士拟以现金不超过35.5608亿元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以进一步
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朱凤廉女士将持有公司股份396,110,5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变更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