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8
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公司收购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
山证券”)66.0517%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下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基本实施完成,2013年11月16日,本公司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
事项办理情况如下:
1、本公司作为中山证券控股股东,已委派人员出任中山证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核准;中山证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12月
27日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履行
了相应的选举聘任程序,本公司所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全部当选或获聘。
2、按照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要求,由厦门来尔富
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本公司的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4.4280%股权和
由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转让给本公司的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
1.4760%股权,将由中山证券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履行股权变更
报备程序并办理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