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3-6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13年9月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18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公司收购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下称“中山证券”)66.0517%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方案(下称“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基本实施完成,2013年11
月1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公告》。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项办理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法》和中山证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山
证券控股股东,本公司已委派人员拟出任中山证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中山证券已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申报。中山证券将在
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对前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完成后,履行
相应的选举聘任程序。
2、按照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要求,由厦门来
尔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给本公司的占中山证券出资总额4.4280%
股权和由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转让给本公司的占中山证券出资
总额1.4760%股权,将由中山证券分别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履行
股权变更报备程序并办理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