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7-3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锦龙股份”)拟收购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4%股权,股权转让方为东莞市西湖大酒店(下称“西湖大酒店”),收购价格以东莞证券的注册资本为参考依据,并结合溢价因素确定为4180万元。锦龙股份已于2007年6月29日在东莞市与西湖大酒店签订合同,收购西湖大酒店持有的东莞证券4%的股权。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须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二、转让方介绍
企业名称:东莞市西湖大酒店;成立时间:1994年11月7日;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水库旁;注册资本:105万元;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法定代表人:魏英辉;经营范围:旅业,卡拉OK歌舞厅,泳池、网球场、保龄球、桌球、乒乓球,中、西餐制售,桑拿按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西湖大酒店持有的东莞证券4%的股权。
2、东莞证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6月9日;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建辉;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经营范围: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的自营买卖;证券投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股权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签订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
(1)股权收购方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方
东莞市西湖大酒店
2、签订合同的日期和地点
签订合同的日期:2007年6月29日
签订合同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3、交易内容与定价
交易内容为锦龙股份收购东莞证券4%股权。经收购方和转让方协商一致,定价以东莞证券的注册资本为参照依据,对应4%的股权比例,并结合溢价因素确定。
4、交易金额和支付方式
东莞证券的注册资本为55000万元,对应4%的股权比例,并结合溢价因素,锦龙股份应支付的收购价款为4180万元。
锦龙股份将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支付收购东莞证券4%股权的价款。
5、合同生效条件
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核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事项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或债务重组的情况。
2、西湖大酒店的保证
西湖大酒店保证所转让给锦龙股份的股份,是在东莞证券的真实出资,是合法拥有的股权,西湖大酒店拥有完全处分权。西湖大酒店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责任,由西湖大酒店承担。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通过收购现阶段盈利能力较高的东莞证券的股权,可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未来收益和利润来源,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七、备查文件
西湖大酒店与锦龙股份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