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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京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ST京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 京蓝      公告编号:2023-03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国投财富广场 3 号楼 5 层
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绍增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278,697,21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27.2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29,831,27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2.4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48,865,9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77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59,791,69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8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9,067,498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77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24,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70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53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9%;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2%;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53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9%;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2%;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53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9%;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2%;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53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9%;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2%;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53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9%;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2%;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535,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19%;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7%;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29,7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92%;反对
14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4%;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4%。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梦捷、郑博文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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