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且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
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7)。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计划在如上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 月内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16,448,36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公司与杨树嘉业就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杨树嘉业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2年12月
杨树 集中竞价交易 7 日--2023 2.77 1,023.6679 1
嘉业 年 3 月 7 日
合计 1,023.667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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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60.6769 6.21 5337.009 5.21
杨树 其中: 6,360.6769 6.21 5337.009 5.21
嘉业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杨树嘉业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告知
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