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弘源总部广场 B 座四层)
4、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郭绍增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47,002,4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3.6667%。无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410,8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9477%。无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98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
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98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
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98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
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98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
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98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
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6,980,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8,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51%;反
对 22,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为其在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132,6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259%;反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弃权 113,842,56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3,842,5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4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383,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27%;反
对 2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7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瑶瑶、刘冬燕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