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变更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2 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未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仁贵先生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情况如下: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498,102,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6586%。无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36,819,0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3.3656%。无中小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合并现场投票结果,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郭绍增先生、韩志权先生、韩世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由于董事候选人乌力吉先生所获的表决票未超过本次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半数,乌力吉先生未能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郭绍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1,481,1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8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33,7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133%。
郭绍增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郭绍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乌力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06,2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6,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2325%。
乌力吉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未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乌力吉先生未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韩志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1,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052%。
韩志权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志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韩世英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1,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052%。
韩世英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韩世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2.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周建民先生、潘桂岗先生、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周建民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1,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3.9196%。
周建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周建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潘桂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1,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052%。
潘桂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潘桂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肖慧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1,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052%。
肖慧琳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肖慧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3.00 《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阎涛先生、张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新一届监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阎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1,4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052%。
阎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阎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张海燕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427,632,37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2,726,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36.9052%。
张海燕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张海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363,8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4160%;反对
47,738,3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8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38,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1662%;反对
47,738,3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3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瑶瑶、刘冬燕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