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仁贵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向华融海胜航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园林”)在华融海胜航信(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融海胜”)办理的融资,尚有 9,350 万元本金余额未还,京蓝科技为北方园林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以华融海胜批复为准。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次担保的具体事宜。
(说明:本次担保与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发布的 2021-085 号公告中所述
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北方园林向华融海胜融资提供担保事宜为同一笔融资。本次只是补充增加上市公司担保措施,不会增加公司整体担保额度和融资总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关 于 为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向北京创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资金需求,子公司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能科”)拟向北京创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飞保理”)融资不超过 1.53 亿元,同时京蓝能科此前在创飞保理办理的保理融资尚有 2,800 万元本金余额未还,现已到期,拟办理续贷。上述融资总额不超过 1.81 亿元,期限 1 年,京蓝科技为其提供担保。最终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具体事宜以创飞保理批复为准。为保证后续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本次担保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关 于 为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的 公 告 》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田晓楠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新一届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聘任后,其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保持不变。
田晓楠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前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简历
田晓楠,女,1991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 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自 2014 年 9 月至今在京蓝科技证券部工作,全程参与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历次资产并购等项目,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田晓楠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田晓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