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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关于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6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7月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

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能科”)与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能源”)共同签署了《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馏分轻质化工程项目采购、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止。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签署的合同涉及的金额为暂定价款,项目实际合同价款未来将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由双方共同确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国家政策、合同双方情况的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存在由于建设内容调整导致合同中部分或者全部内容条款无法执行的可能性。公司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当事人介绍

    甲方: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3310424378G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05日

    法定代表人:王永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临泉路68号17幢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乙方: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443034351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鉴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仁和路4号3幢218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项目投资;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维修仪器仪表、计算机;租赁计算机、机械设备(不含汽车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及下属公司京蓝能科与枣庄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任何购销金额。枣庄能源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名称:《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馏分轻质化工

程项目采购、施工承包合同》

    (二)签署时间:2017年7月5日

    (三)工程范围: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馏分轻质化工

程”主体装置及界区内所有辅助设施、辅助装置的工程采购、施工及开车期所有安装设备的质量保障、配合开车的服务。

    (四)交易价格:合同总价款暂定伍亿元整(含税)(50,000万元人民币)。

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双方共同确定合同最终金额。

    (五)违约责任:发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合同中所述违约行为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当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合同中所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其继续履行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2017年4月7日,京蓝能科与山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山

东潍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 20 万吨/年煤焦油馏分轻质

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签署推动了双方合作进程,促使前期签署的框架协议有效落实,加快了项目的落地速度。由于该项目尚处于初步建设阶段,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无影响。如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3、由于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方面原因导致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在实施项目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京蓝能科与枣庄能源签订的《枣庄振兴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馏分

轻质化工程项目采购、施工承包合同》。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