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00至2019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扬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9,133,846
人,代表股份1,002,2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8,131,5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333%。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3,717,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1,002,2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715,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7%。
8、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2,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6,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2,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6,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1,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4,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7%;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26,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0,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3%;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37%;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2,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6,2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3%;反对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1,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4,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7%;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9,131,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情况:同意3,714,8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7%;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3%;弃权0股(其中,因为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