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19-017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9)第26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85,927.74元、232,749,588.92元、268,091,948.88元。母公司2018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396,746.63元。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计划安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公司预计未来十二月内将进行重大投资,继续投资建设福建大数据中心产业园(二期),预计投资6亿元—8亿元,具体以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如需)的议案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8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2019年发展规划而做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产业发展提前布局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公司董事会对此议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未违反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