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兴仪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
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
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
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之陈述。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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