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105006】号审计报告确认,2022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370,581,077.67元,提取盈余公积137,058,107.77元,减去永续债利息45,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81,501,388.72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1,033,712,109.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36,312,249.42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10,337,121,0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派发现金共计413,484,843.68元,剩余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五届九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五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备查文件
1.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对五届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