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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9 深市 河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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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3

河钢股份: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河 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

                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同类业务归集和结构性重组,全面提升冷轧汽车板、家电板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板公司”)。汽车板公司注册
资本人民币 9500 万元,其中河钢股份出资 4845 万元,占比 51%;河钢集团出资
4655 万元,占比 49%。

    本次共同投资方河钢集团通过其下属企业共计持有本公司 63.91%的股权,
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河钢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投资
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关联董事王兰
玉、谢海深、邓建军、耿立唐、张爱民回避了表决。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投资金额为 48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95%,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77356885K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

    注册资本:200 亿元

    法定代表人:于勇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24 日

    主营业务:对所投资企业资产进行运营管理;冶金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资产租赁;钢材、炉料销售;国内劳务派遣;其所投资行业包括:钢铁及其深加工行业、钒钛及深加工行业、采矿业、国际、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机电设备制造及机械加工业、餐饮服务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建筑安装行业、物流服务行业、煤化工行业、旅游业;金属及非金属铁矿石、焦炭、耐火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河钢集团为河北省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截止 2022 年 10 月 31 日,河钢集团
经总资产 52,498,476.39 万元,净资产 13,665,332.04 万元,2022 年 1-10 月实现营
业收入 32,928,759.33 万元,净利润 199,129.79 万元。

    河钢集团通过其下属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计持有本公司 6,606,631,2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1%,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规定。

    河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钢汽车板有限公司(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9500 万元


    3. 出资人及持股比例:河钢股份出资 4845 万元,占比 51%;河钢集团出资
4655 万元,占比 49%

    4.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5.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钢材销售,钢材加工配送,仓储服务,用户技术服务等(暂
定,最终以工商登记审核结果为准)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汽车板公司,将集团内汽车板和家电板客户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可进一步发挥整合优势,提升冷轧汽车板、家电板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减少与河钢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
    五、 当年年初至公告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河钢集团未发生其他
关联投资。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河钢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河钢汽车板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七、 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 备查文件

1.  五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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