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04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04 月 08 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华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4、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 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
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2021 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6、 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提名朱华明、马志和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
朱华明: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志和: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第1、第2、第3和第7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四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22日
附: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华明,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讲师,
曾任河钢集团矿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朱华明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志和,男,汉族,1968 年 6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历任邯宝公司冷轧厂厂长、河钢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总经理,现任河钢集团规划总监,河钢股份监事。马志和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