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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9 深市 河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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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3

河钢股份: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105006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403,403,770.70元,提取盈余公积140,340,377.07元,减去永续债利息453,8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52,532,309.83元,加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35,067,500.00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1,061,860,785.20元,加上因少数股东增资导致公司对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追溯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107,428,537.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2,430,955.65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5月6日至6月26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81,486,760股,总金额841,603,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之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2019年度回购金额已达到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2.92%,因此2019 年度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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