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董事10人,独立董事苍大强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4、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 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表
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8、 审议通过了《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19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
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公司 2020 年计划产生铁 2538 万吨,粗钢 2465 万吨,钢材 2349 万
吨;钒渣16.73 万吨。
10、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
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2020 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5 项,总投资24.89 亿元,本
年度计划投资5.42 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0 项,总投资12.49 亿元,本年度计划
完成投资 3.72 亿元;以前年度结转项目 5 项,总投资 12.4 亿元,截至 2019 年底累
计完成投资0.68 亿元,本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7 亿元。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
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实际情况,2020 年公司拟在不超过 1070 亿元融资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业务,并在下一年度融资授信总额度议案经董事会批准之前的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年度内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供应链金融、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信托融资、保险融资、低风险业务等。公司可结合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在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及其授信额度作出必要的调整。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
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
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河钢集团财务公司2020 年金融业务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17、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1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推荐刘键、许斌、郭
景瑞、耿立唐、朱华明、常广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结果为:
刘键: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许斌: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景瑞: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耿立唐: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华明: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常广申: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19、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许斌为公司总
经理,聘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及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
聘任贾国生、李茂广为公司副总经理,常广申为公司总会计师,聘期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届满。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19项、第20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门设置及职责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为更好的适应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提
高业务运营效率、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决定对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进行全面调整。调整后公司设立 9 个管理部门,分别是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科技管理部(军工管理部)、经营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督部、能源环保部、战略发展部和审计部。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河钢集团相关钢铁主业资产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于
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托管河钢集团钢铁主业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20)。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宣钢集团持有的河钢乐亭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刘贞锁、王竹民、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24、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3项、第6项、第8项、第13至第16项、第18至第20项、第22项、第23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选聘评估机构程序、评估机构胜任能力、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和评估结论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13项、第14项、第15项、第17项和第18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