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5-021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 月1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25,627,037.6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125,627,037.6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348,442,982.56 元,扣除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849,999,814.20 元,提取盈余公积285,163,020.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3,338,907,185.99 元。
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51,630,200.23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851,630,200.2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026,224,994.11 元,
扣除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2,849,999,814.20 元,提取盈余公积
285,163,020.00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742,692,360.14 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
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2,560,000,000.00 元(含税), 占上市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9.95%,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若按照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查询的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股本 5,047,157,039 股计算,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 10 股约派发 5.07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调整 的原则进行分配。
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如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2,560,000,000.00 元(含税)。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60,000,000.00 2,849,999,814.20 3,533,008,829.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125,627,037.63 5,721,189,483.50 7,105,360,274.44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3,338,907,185.99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742,692,360.14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8,943,008,643.9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984,058,931.86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8,943,008,643.9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状况、 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 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的审
查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