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9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
字〔2021〕4082 号文《关于核准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于 2022 年 2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 50,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0,000,000.00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209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5,344,417.3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73,516,197.37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406,483,802.63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1,461,363,801.36元,与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54,879,998.73 元,系本公司募集资金银 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 54,949,501.86 元及扣减的银行手续费人 民币 69,503.13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 8111501012200938684 活期 26,285.81
行
中国工商银行黄石分行 1803010129200086479 活期 6,691.17
交通银行黄石冶钢支行 422422008011000150981 活期 74.06
中国银行黄石冶钢支行 557381657769 活期 22,435.25
交通银行青岛大尧三路支行 372000407013001977465 活期 9,684.09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香港中路支 532904837210111 活期 5,773.08
行
中国银行铜陵分行营业部 187265714258 活期 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 8110501012901915723 活期 5,785.04
行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支行 32050161613600002141 活期 7,110.4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 8110501013702010423 活期 61,020.32
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 8110501012001915672 活期 1,277.08
行一总募集户
合计 146,136.38
2022年3月9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情况汇总如下:
甲方一 甲方二 乙方 丙方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支行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黄石分行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分行
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青岛大尧三路支行 中信证券股份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 限 公 司
中信泰富特钢 青岛香港中路支行 ( 丙 方
集 团 股 份有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五矿
限公司 公司 铜陵分行 证券有限公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 丙 方
限公司 黄石冶钢支行 二)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黄石分行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江阴支行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江阴支行
2022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所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情
况汇总如下:
甲方一 甲方二 乙方 丙方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司 公司江阴支行 公 司 ( 丙 方
一)、五矿证券
有限公司(丙方
二)
上述协议条款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中规定的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除承销费外的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53,301.90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1,467,815,206.16 元,合计人民币 1,468,668,508.06 元。
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前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2817 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1,398,668,527.84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
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及投资产品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
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19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释(1)) 49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