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52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拟变更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
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
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格。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25 人,注册
会计师 1,0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3.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1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72 家,上市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4.5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 2021 年审计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客户共 3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莫康妮,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莫康妮 200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莫康妮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攀,2012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董攀 200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董攀近三年未有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峰,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徐海峰 1996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海峰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根据毕马威华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确定的原则决定具体报酬。公司拟就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毕马威华振支付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42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3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普华永道中天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
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2 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
公司拟变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拟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毕马威华振进
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
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毕马威华振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应业务经验,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需要,我们同意将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5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2.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6.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