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0-026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中信特钢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69 人,代表股份
4,410,579,5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8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4,312,543,338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98,036,172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4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 67 人,代表股份 178,486,81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579,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579,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579,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09,315,9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4%;反对
1,263,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223,2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21%;反对
1,263,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579,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486,8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579,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公司关于与中信银行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湖北新冶钢有限
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232,09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512%,因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均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70 人,代表股份 178,486,81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45,7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84%;反对
2,341,0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145,7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884%;反对
2,341,0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10,578,9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486,2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7%;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跃先生、侯德根先生、朱正洪先生分别
作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思言、罗郴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