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公告编号:2019-044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至2018年4月19日(星期五)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东路298号中信特钢学院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俞亚鹏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5人,代表股份341,312,0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9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272,378,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6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68,933,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3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3人,代表股份80,073,5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1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11,139,8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68,933,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38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75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4%;反对1,506,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15%;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06,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819%;弃权4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1%。
议案2.00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75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4%;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议案3.00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0,40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29%;反对859,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8%;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61,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15%;反对859,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734%;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议案4.00关于支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75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4%;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议案5.00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75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4%;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议案6.00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757,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44%;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518,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81%;反对1,502,8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9%;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第7项议案至第20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1,238,480股,均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323人,代表股份80,073,549股。
议案7.00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3,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53%;反对2,017,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196%;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003,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153%;反对2,017,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96%;弃权5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1%。
议案8.00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22,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40%;反对2,139,7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922,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40%;反对2,139,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议案9.0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78,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90%;反对2,118,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461%;弃权76,0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9%。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78,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90%;反对2,118,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461%;弃权76,0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9%。
议案9.02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6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63%;反对2,182,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257%;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68,6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63%;反对2,18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257%;弃权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
议案9.03标的资产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31,3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8%;反对2,226,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0%;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该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3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98%;反对2,226,8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810%;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2%。
议案9.04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868,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63%;反对2,189,5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344%;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