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协议转让武汉宜化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存在国资委审批不通过的可能。如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完成,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目前持有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宜化”或者“标的公司”)100%股权,本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形式转让持有
的武汉宜化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武汉宜化的净资产评估值,本次拟交易事项已于2018年9月30日与交易对方签署《并购协议》,本次拟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国资委审批。本次拟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旨在剥离辅业、增强本公司资金实力。
2、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公司2018年10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因此本次拟股权转让存在国资委审批不通过的可能。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新街40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10年12月31日
(6)法定代表人:王兆雄
(7)经营范围:塑料型材、板材、管材、门窗制造、销售、安装;机械设备(不含起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矿产品(不含煤和石油及制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设备(不含小汽车)、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日用品、农具、铁合金、冶金炉料的批发兼零售;化工产品技术的研发、推广及转让;塑料包装容器、塑料托盘制造销售;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制造与销售;混凝土结构构件、地铁管片制造、销售;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4月30日
资产总额 38,795.03 29,593.87
负债总额 36,207.22 29,923.09
净资产 2,587.81 -329.22
营业收入 11,307.28 1480.35
2018年审计单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审计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
信审字【2018】第2-01592号),截止2018年4月30日,武汉宜化
公司资产合计29,593.87万元,负债合计29,923.09万元,净资产-329.22
万元,2018年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实现净利润-2,991.76万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书》(亚洲评报字【2018】第091号)。评估机构资格:亚洲(北京)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
资格。
评估基准日:2018年4月30日
评估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2、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29,593.87万元,评估值34,471.56万元,评估增值
4,877.69万元,增值率16.48%。负债账面价值29,923.09万元,评估
值29,923.09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329.22万元,评
估值4,548.47万元,评估增值4,877.69万元。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
因:武汉宜化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
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上涨,形成无形资产增值。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2 非流动资产 21,086.74 25,924.16 4,837.42 22.94
3 固定资产 13,854.01 14,056.63 202.62 1.46
4 无形资产 6,472.73 11,107.53 4,634.80 71.61
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0.00 760.00
6 资产总计 29,593.87 34,471.56 4,877.69 16.48
7 流动负债 29,006.28 29,006.28
8 非流动负债 916.82 916.82
9 负债合计 29,923.09 29,923.09
1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29.22 4,548.47 4,877.69
(四)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转让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不存在质押,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雷神特种器材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江夏区纸坊武昌大道2号(9603厂)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05年11月29日
6、法定代表人:湛维涛
7、经营范围:军品地爆器材研制生产;机械产品、工模夹具加工、维修及销售;房屋租赁;金属结构制造;其他金属工具制造;军用特种车辆改装。(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武汉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二)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条件与转让价格
1、交易条件:双方同意由受让方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成
2、转让价格:武汉宜化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548.46万元,双方同意受让方按照评估值收购武汉宜化100%股权。同时本次交易需结清标的公司应付本公司往来款21,090.50万元。
3、价款支付方式:
(1)第一笔交易款项金额为股权评估价值60%,在本协议生效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2)第二笔交易款项金额为标的公司在基准日对出让方负债,在办理交割手续、股权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支付。
(3)第三笔交易款项金额为股权评估价值30%+过渡期损益+过渡期与出让方的非经营性往来款,在完成过渡期审计后30日内,确认过渡期损益及出让方的非经营性往来款,并于签署补充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4)自交割日起满一年后30日内支付第四笔交易款项,支付金额为:股权评估值10%,减去或有负债的实际发生额。
4、因交易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
5、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
6、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标的公司过渡期即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过渡期武汉宜化的损益由出让方享有或者承担。
五、担保处理
本公司对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金融债务担保义务,在交割日后180天内解除,由受让方承继,期间由受让方提供反担保。
双方同意,对于标的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如有),在交割日后180日内,标的公司应解除相应的担保责任,期间由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1、如有第三方向标的公司主张正式审计报告确认范围之外的债权,应首先经本公司确认,本公司确认的,由本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2、如第三方向标的公司主张正式审计报告之外的债权,本公司不能确认的,由标的公司与第三方通过仲裁或诉讼处理。本公司按照裁决、判决、调解的结果代标的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第三方向标的公司主张债权,导致标的公司承担了诉讼费、律师费等支出,由本公司承担。
七、员工安置
标的公司的原主要干部,如果受让方不愿接收,由公司负责安排;标的公司的原其他人员,由标的公司制订人力资源计划,经法定程序报受让方审批后实施。
八、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转让股权的目的
本次拟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旨在剥离辅业、增强本公司资金实力。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完成,将为本公司补充一定流动资金。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完成,因本次股权转让价格高于账面净资产,预计本次交易将对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本公司将根据过渡期损益的审计情况予以确定。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8】第
2-01592号);
(三)武汉宜化塑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亚洲评报字【2018】第091号)。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