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1、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点;
1.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号
会议室;
1.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1.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1.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道红 ;
1.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2.1、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 代表股数118,039,68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3%。
2.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3、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彭磊、孙阑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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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的表决方式均为现场投票表决。
2.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1、1、《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8,039,681股,反对 0 股,弃权0股,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湖北正信律师
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彭磊、孙阑。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为:双环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双环
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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