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国家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双环科技
股票代码:0707
公司名称: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深圳经天律师事务所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股数量:40,196,200股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8.5元
一、 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证监发[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次配股方案经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00年10月26日召开的200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武汉证券监管办公室武证监文[2000]55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28号文核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次配股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 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667
2、发行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党生
注册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联系人:陈卓平、黄健
电话:0712-3591099
传真:0712-3591099
3、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沛
注册地址: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层
联系人:邱萍、胡杰、石朝民
电 话:020-87553422
传 真:020-87553400
4、副主承销商: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贵安
注册地址:宜昌市滨湖路2号
联系人:宋望明、汪灏
电 话:0712-23237848
传 真:0712-2310984
5、分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张
注册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
联系人:龙江虹、丁训刚
电 话:020-87322668-308
传 真:020-38799166
6、分销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2层
联系人:陈倩
电 话:010-68587832
传 真:010-68587832
7、分销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路603号中山国际大厦12
联系人:罗桂花
电 话:0731-4457572
传 真:0731-4458115
8、分销商:贵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建生
注册地址:贵阳市中山东路139号
联系人:王芳
电 话:0851-5866666
传 真:0851-5845355
9、主承销商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学琛
经办律师:王学琛、刘良明
电 话:020-38798139
传 真:020-38799166
10、为发行人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湖北立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路金穗大厦B座11楼
经办会计师:周彪、李婧
电 话:027-87899718
传 真:027-87326889
11、发行人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深圳经天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A座2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明
经办律师:霍庭、李天明
电 话:0755-2710926
传 真:0755-2710422
12、股份登记机构: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地 址:深圳市红荔路5025号
电 话:0755-5567898
传 真:0755-5571127
三、 主要会计数据
以下为本公司1997年12月31日、1998年12月31日、1999年12月31日和 2000年6 月30日的主要会计数据,摘自本公司《1997年度报告》、《1998 年度报告》、 《 1999年度报告》、《2000年中期报告》中的会计报表:
财务指标 2000年6月30日 1999年 1998年 1997年
总资产(万元) 161252.23 157,642.05 133,452.12 92855.45
股东权益(万元) 124470.78 121,238.24 114,080.73 69,156.60
总股本(万股) 26498.216 26,498.216 26,498.216 16,888.00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6743.57 64,626.65 54,747.04 60,763.95
利润总额(万元) 4824.68 8,706.54 12,108.78 12,199.60
净利润(万元) 3232.53 7,400.56 10,292.46 10,365.45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对本公司的投资决策前,请详细阅读本公司各年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最近一期年度报告(1999年)刊登在2000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上,最近一次中期报告(2000年)刊登在2000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
四、 符合配股条件说明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1978年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和销售纯碱、氯化铵、小苏打、碳黑等化工产品。公司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联碱生产企业、中国八大纯碱企业之一、中南地区唯一大型纯碱企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化工原料生产企业和支农企业。
公司生产工艺特点:第一,热电联供;第二,氨、碱、盐联合;第三,肥、碱联产。公司主要产品纯碱和氯化铵生产技术由侯德榜先生在本世纪20年代首创,与 鲁北化工首创的磷石膏制硫酸联产水泥绿色环保工艺并称为中国对世界化学工业的两大贡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配股政策和条件:
1、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 保证了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公司2000年10月26日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公司章程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新章程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199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199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1998 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200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 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200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0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1998年实施配股后的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对公司董事会的人数结构进行了修订;
3、公司本次配股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34,166.77万元,配股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工艺改造、技术更新, 以达到节能、降耗、增效的目标,从而使公司进一步提高主营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以及更有效地迎接加入WTO后的国际挑战;
4、公司前次配股的全部工作已于1998年7月完成,公司已及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方案、经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部分变更用途的核准,以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使用实施,且使用效果良好;
5、公司上市以来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0.038%,其中1997年为14.99%,1998 年为9.022%,1999年为6.104%,高于本公司所属原材料行业要求的最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的水平,且最低一年(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6%;
6、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预计净资产可达到158,238万元,1999年公司净利润为7400.56万元,配股后预计净利润高于1999年, 公司预测配股后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 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9、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26,498.216万股为基数,按30%的比例配股;
10、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11、公司近三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变相发行股票的行为和证券欺诈行为;
12、公司前次配股的全部工作已于1998年7月完成,募集资金22,940万元, 发行股份已募足,公司已及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方案、经国家有关部门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部分变更用途的备案,以及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使用实施,且使用效果良好;本次配股距前次发行1998年7 月间隔时间满足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1999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13、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全部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14、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次配股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陈述;
15、公司拟订的配股价为8.5元/股,不低于配股前的每股净资产4.58元(1999 年)和4.70元(2000年中期);
16、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17、现本公司无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重大关联交易,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
五、上市后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公司上市后1997年度决定以1997年末总股本1688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4股红股,分红前总股本为16888万股,送股后总股本增至23643.2万股。19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