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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5 深市 浙江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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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公告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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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1-039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2012 年 10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10 号)核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732,283股,共计募集资金 53,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1,10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到位,到位情况业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343 号)。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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