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云伟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云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根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佩娟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
第四节 公司治理......1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18
第六节 重要事项......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2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27
第十节 财务报告......2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 指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震元
震元健康集团 指 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绍兴市国资委 指 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实际控制人
震元制药 指 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震元连锁 指 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震元医药 指 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震元器化 指 绍兴震元医疗器材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震欣医药 指 绍兴震欣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震元供应链 指 浙江震元医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震元饮片 指 绍兴震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源健康 指 绍兴市同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浙江震元 股票代码 00070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浙江震元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云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黔莉 蔡国权
联系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
路 558 号 路 558 号
电话 0575-85144161 0575-85139563
传真 0575-85148805 0575-85148805
电子信箱 000705@zjzy.com 000705@zjzy.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0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29,677,137.91 1,611,550,088.62 7.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020,728.52 47,438,320.60 -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6,025,772.98 30,310,583.01 18.8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23,292,324.65 -24,313,540.71 -407.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17 0.1420 -7.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17 0.1420 -7.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5% 2.77% -0.3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33,339,137.07 2,701,279,049.18 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831,100,973.62 1,741,455,077.20 5.15%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34,502.16 ——
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42,519.7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1,267,418.90 ——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500,000.00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406,027.4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3,310.0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5,450.7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2,116,977.8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671.17 ——
合计 7,994,955.5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领域
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的医药公司,拥有8家子公司,经营业态涵盖医药工业、医药流通、医药物流和健康服务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震欣医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震元医疗器材化学试剂有限公司主要批发经营药品、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化学试剂等,与国内外众多知名药企建立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与国内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长年保持业务往来。报告期内,公司批发业务入围全国2020年药品批发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位列第39位。
全资子公司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发酵工业生产五十年,在生物发酵、药物合成等领域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相当的工业化生产经验,拥有一批国内市场不是唯一就是第一的原料药、制剂产品,主要产品有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氯诺昔康、醋酸奥曲肽、美他多辛、泮托拉唑钠、伏格列波糖、托烷司琼、克拉霉素、制霉素、罗红霉素、硫酸西索米星、硫酸奈替米星等原料药及制剂,其中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注射用氯诺昔康两只制剂产品2020年度无税销售均超1.5亿元。
控股子公司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是以百年老店“震元堂”为龙头组建的全国百强医药连锁企业,拥有震元堂、光裕堂等百年老字号门店,积极实施“名店、名医、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