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03 深市 恒逸石化


首页 公告 恒逸石化:董事会决议公告

恒逸石化: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恒逸石化: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4-02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3 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会议的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31)。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摘要:202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080.52 亿,较期初减少 3.49%,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61.48 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4.35 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40.34%,基本每股收益 0.13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4%。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
议案》

  (1)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545.83 万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4,856.04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485.60万元,2023 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 43,605.56 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为 3,666,302,28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 279,093,049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 3,387,209,23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38,720,923.70元(含税)。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相应的总股本。

  (2)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的持股信心,公司决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3 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恒逸石化 2023 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8.01《关于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原材料的议案》

  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PTA原料供应偏紧,为保障公司聚酯纤维的原料来源稳定,有效提升 2024 年聚酯纤维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产品生产和经营管理一体化及效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4 年度恒逸石化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原材料 PTA,新增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98,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逸己内酰胺”)签订《辅助材料购销协议》,2024 年新增向己内酰胺采购辅助材料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柯桥恒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恒
鸣”)签订《产品购销合同》,2024 年新增向绍兴恒鸣采购包装物金额不超过 1,500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

  由于公司董事长邱奕博先生、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恒逸己内酰胺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02《关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向海南逸盛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PX金额预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向绍兴恒鸣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设备金额预计不超过 3,200 万元。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海南逸盛的董事长。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关联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关联委托贷款利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方贤水先生担任逸盛新材料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方贤水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经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