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12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并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因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暻”)所在的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涉及政府区域规划调整,杭州逸暻未来需配合进行产能关停、搬迁工
作。由于工厂关停、搬迁过程所需时间较长,且过程中杭州逸暻将无法具备连续生产条件,公司拟将杭州逸暻相关可搬迁的化纤生产设备转让给杭州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并于合适时机重新投入生产。
为应政府要求尽快推进相关事宜,确保后续工作平稳进行,同时降低上市公司运营成本,规避关停及资产搬迁期间相关损失与风险,待杭州逸暻可搬迁资产转让完成后,公司拟将间接持有的杭州逸暻 100%股权整体出售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交易价格以经交易双方认可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参照标的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确定 100%股权的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按照 88,000 万元执行,恒逸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对价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系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四)项之规定,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转让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转让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新刚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2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