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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3 深市 恒逸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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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恒逸石化: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99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侯江涛先生、陈林荣先生、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等,公司董事
会同意选举邱奕博先生为董事长,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拟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侯江涛先生组成,由邱奕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由陈林荣先生、洪鑫先生、侯江涛先生、倪德锋先生、罗丹女士组成,由陈林荣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侯江涛先生、陈林荣先生、赵东华先生组成,由侯江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由洪鑫先生、邱奕博先生、吴中先生、陈林荣先生、侯江涛先生组成,由洪鑫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基本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玉刚先生、金丹文女士为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另外,经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选举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李玉刚先生、金丹文女士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李玉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三、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奕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松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陈连财先生、楼剑常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方贤水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郑新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冠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赵冠双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3871991

  传真:0571-83871992


  电子邮箱:hysh@hengyi.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260 号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影响分析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十一届独立董事杨柏樟先生、杨柳勇先生、陈三联先生任期届满,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倪金美女士因工作原因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杨柏樟先生、杨柳勇先生、陈三联先生、倪金美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公司董事、监事变动属于正常换届,本次人事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邱奕博,男,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
任职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逸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展船运股份公司董事、宁波金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纤蜂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逸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同时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奕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邱奕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贤水,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 30
年以上的化纤行业的生产管理经验。曾任职杭州恒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杭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海南逸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逸昕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博恒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逸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恒逸聚酯纤
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凯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小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同时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贤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7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方贤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倪德锋,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具有
近 20 年财务、投资工作经验。曾任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浙江纤蜂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董事、兰坪县青甸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璟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大连逸盛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德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5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倪德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中,男,198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工商大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
硕士。曾任职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同时担任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恒憬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东华,男,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法学硕士、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 EMBA,中级经济师。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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