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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3 深市 恒逸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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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9

恒逸石化: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3            股票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71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0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4,600,000.00元(含增值税),实际收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2,985,400,000.00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验资及鉴证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合计人民币2,700,000.00元(含增值税),加上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验资及鉴证服务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979,245.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3,679,245.28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84号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或签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本次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256,500.00            70,000.00

 2  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385,000.00            230,000.00

                  合  计                          641,500.00            30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将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325.00 万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如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
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通过本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恒逸石化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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