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7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之部分员工成立专项金融产品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以下简称“增持人员”)拟成立专项金融产品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目的
增持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量力而行、长期持有的原则,拟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人员的范围
本次增持人员系恒逸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的部分员工。
三、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金额:本次拟增持金额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
(二)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拟通过专项金融产品(“专项金融产品”指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设立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由金融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以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四)资金来源:通过大宗交易、竞价、融资融券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实现融资金额与自筹金额的比例不超过 1:1。
(五)锁定期限:该资产管理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六)管理机构:本次增持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代表增持人行使所有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次增持进行管理。
四、本次增持的禁止性行为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增持相关承诺
(一)所有增持人员及本专项金融产品的管理人承诺:股份变动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在股份变动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二)增持人员申请退出本专项金融产品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系由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部分员工利益相关方独立、自愿参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并未就该等利益相关方是否必须、应该参与增持等事项作出要求或干涉。
(三)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增持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代表所有增持人员行使所有股东的权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