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 11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 号)核准,本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行 170,592,433 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达集团”)发行 75,124,910 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惠化纤集团”)发行 75,124,91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 300,000 万元配套资金。
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分别向恒逸集团发行 170,592,433 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发行 75,124,910
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发行 75,124,910 股股份,恒逸集团以其持有的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逸枫公司”)10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集团以其持有的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兔新材料公司”)各 50%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新发行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9.81 元/
股。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 10 股派发 2
元现金并转增 4 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进行除权除息,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14.01 元/股。
上述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 0109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6 日,恒逸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嘉兴逸鹏公司、太仓逸枫公司 100%的股权,
富丽达集团、兴惠化纤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双兔新材料公司合计 10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以认缴本公司新增股本人民币 320,842,253.00 元。
2、2019 年配套资金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9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3,768,115.00 股募集配套资金,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80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2,949,999,987.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39,088,768.0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910,911,218.99 元。
上述募集资金 2,949,999,987.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 32,574,999.89 元后的余
额 2,917,424,987.11 元,已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通过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中心开立的 393575676554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970002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522.1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 2,405.44 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 116.72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 393575676554 0.00 2022 年 11 月 22 日该账户注销
中心
本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2001835210000167 0.00 2022 年 11 月 9 日该账户注销
州萧山支行
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 8110801012501591022 0.00 2022 年 11 月 28 日该账户注销
太仓逸枫化纤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99733700000338 0.00 2022 年 6 月 15 日该账户注销
有限公司 司太仓沙溪支行
嘉兴逸鹏化纤 中国银行海宁支行营业部 358475684447 2,522.16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有限公司 额
浙江恒逸石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2090129901153131 0.00 2022 年 12 月 9 日该账户注销
有限公司 司萧山分行
海宁恒逸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 398776282431 0.00 2022 年 11 月 30 日该账户注销
料有限公司 宁支行
合计 2,522.16
(二)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 年 3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2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00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1,000,000.00 元后,剩余金额1,989,0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10 月 22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 571907796110201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0]第 010108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3,380,000.00 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12,622,641.51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7,377,358.49 元。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
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本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07796110201 0.00 2022年12月20日该账户注销
州萧山支行
浙江恒逸石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04494210806 0.00 2021年12月22日该账户注销
有限公司 州萧山支行
海宁恒逸新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3901170010902 0.00 2021年12月15日该账户注销
料有限公司 州萧山支行
合计 0.00
(三)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5 号)的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1、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 2022 年 7 月 27 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0,000.00 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4,600,000.00 元,剩余
金额 2,985,400,000.00 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汇
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杭州萧山支行开立的 8110801012002491742 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8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过程中,发行人应支付承销保荐费、律师费、会计师审阅、验资服
务费、资信评级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300,000.00 元(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不含税)为 16,320,754.72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45.28 元。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
20,920.97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 20,673.28 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 236.84 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0.85 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施单位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余额 备注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 8110801012002491742 8,135.06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
山支行 手续费净额
浙江恒逸石化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 8110801011302491896 3.44 存款、利息收入扣除
有限公司 山支行 手续费净额
海宁恒逸新材 中信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