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11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 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16)。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计划(第三期)的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
公告如下: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 2,211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60%,最低成交价 6.37 元/股,最高成交价 6.76 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
额 14,714.33 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股票累计
成交量为 178,750,258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4,687,564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