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2-03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业务和未来发展审计的需要,经慎重筛选、调查和考虑,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
度末合伙人数量 14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9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人。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8,386.30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化学纤维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489.2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 2011-2013 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 年 6月28 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向江苏省扬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0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洪跃,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国海,注册会计师。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0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 年。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
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1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事前就拟向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情况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予以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通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评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公司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
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良好的专业水平,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