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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03 深市 恒逸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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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恒逸石化: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1-06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战略发展的规划指导,满足市场对功能化、差别化纤维不断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司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效应,增强化纤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公司下属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 385,00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等。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公司聚酯纤维领军地位,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子公司
投资建设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
共 9 名,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项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由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逸达”)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实施。其基本信息如下:

  1、成立时间:2018 年 01 月 19 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UXUC8XJ

  3、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4、住所:江苏省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杭大道 96 号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史树峰

  7、主营业务:纳米材料研发,聚酯切片、涤纶短纤、涤纶丝生产、加工、销售;化纤原料销售;仓储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

  9、经查询,宿迁逸达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厂区现有土地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利用厂区土地约 500 亩,新建聚酯车间、纺丝车间、PTA 库以及配套
动力站、污水处理等建(构)筑物面积约为 463,401 平方米。项目主要采用聚合、熔体直纺工艺 、综合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技术,新建 3 套聚酯生产装置,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短纤生产设备,新增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的生产能力。

                            产品方案表

                                                                      单位: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1  中空纤维、大有光缝纫线专用纤维、涡轮纺专用纤维及                1,100,000
      水刺专用纤维等涤纶短纤

                        合计                                        1,100,000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385,000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等,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5、主要经济指标:项目的建设周期为 3 年。经公司初步测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5.75%,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8.09 年。

  6、项目许可事项:项目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宿迁高新备〔2021〕27 号);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关
于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宿环建管[2021]8 号)。

    四、项目实施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坚持主营业务发展,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思维,因此,项目投产后将会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2、本项目采用熔体直纺工艺,大规模工业生产上常采用熔体直纺技术。应用该技术不仅可以节省投资,保证质量,还可以降低成本,降低投资风险。项目实施后将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同时本项目的产品针对市场需求开发高性能差别化纤维,相比于普通纤维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项目实施有利于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化纤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目标。

    五、决策程序及后续主要事项

  鉴于项目涉及投资额较大,公司前期已就该项目与董事会成员进行了沟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司将抓紧项目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见效。


    六、风险提示

  项目将面临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同时也可能存在未来市场情况变化对经济效益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的风险。为应对市场风险,宿迁逸达积极做好精益生产,通过建立和完善销售服务网络,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内部协同合作,不断开发新品种,提高产品档次,及时适应市场需求,积极提升产品的抗风险能力。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项目投资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项目有利于公司一体化战略发展,有利于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有利于推动中国纤维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聚酯产品的附加值,增加公司聚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项目投资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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