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0-10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并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邱奕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方贤水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杨柳勇先生组成,由邱奕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由杨柳勇先生、邱奕博先生、吴中先生、杨柏樟先生、陈三联先生组成,由杨柳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杨柏樟先生、陈三联先生、杨柳勇先生、楼剑常先生、毛应女士组成,由杨柏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风险控制委员会由陈三联先生、杨柏樟先生、楼剑常先生组成,由陈三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邱奕博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总裁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松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楼剑常先生、毛应女士、吴中先生、陈连财先生、赵东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副总裁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新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毛应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总监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刚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全面负责日常内部控制审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聘任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莎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议,拟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每人 10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5 万元/年(含税),自 2020 年度开始执行。
该议案涉及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事项,杨柏樟、杨柳勇、陈三联 3 位独立董事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文莱炼化二期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规划指导,彻底解决聚酯原料、可持续发展、企业全面升级转型等根本问题,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石化产业,加快公司产能结构升级,公司下属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 PMB 石油化工项目二期工程。投资金额预计为 1,365,389 万美元。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等。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上游产能基础与发展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经营业务结构和一体化协同运营,优化企业产品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文莱炼化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邱奕博,中国国籍,男,1987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石化
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截止本公告日,邱奕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向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方贤水,中国国籍,男,1964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具有
近 30 年的石化化纤行业的生产运营管理经验。曾任杭州恒逸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杭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