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9-12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 年 5 月 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不超过 18 亿元规模恒逸石化股票的购买。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8 年 4 月 17 日、2018 年 5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起至 2019 年 11 月 2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 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情况如下:账户名称:西藏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西藏信托·泓景 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
户时间:2018 年 5 月 28 日;证券账户号码:51000508,并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立证券资金托管账户。该计划已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完成
购买,西藏信托·泓景 16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 24,305,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6%,成交金额为人民币395,423,722.88 元。
2、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立证券账户情况如下:账户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信托-恒逸石化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开户时间:2018年9月5日;证券账户号码:1837000906,
并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立证券资金托管账户。长安信托-恒逸石化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购入本公司股票累计88,988,495股,占公司总股本3.13%,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29,105,589元。
根据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41,725,47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共分现金红利 852,517,642.20 元。
本次权益分配于 2018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已向员工持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33,988,153.2 元(含税)。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未来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在资产管理机构完成清算后依据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权益分配。
三、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 36 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西藏信托·泓景 16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长安信托-恒逸石化第三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