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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5 年 8 月 5 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此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3、201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从 1,200 万股调整为 1,170 万股。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4、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1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

    5、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失效,应回购注销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并注销 15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292.5万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5.35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并对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
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

    6、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619,874,3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公司刊登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 4 月 20 日实施完毕。

    7、2017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15 名激励对
定解锁。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1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锁期的 2,925,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锁。

    8、2018 年 4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 2017 年度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48,424,3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转增 659,369,744.8 股。

    9、2018 年 8 月 2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1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的 4,095,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锁。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15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锁期的 4,095,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锁。

    10、2019 年 8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1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锁期的 3,9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锁。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之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1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四个解锁期的 3,920,00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锁。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届满

    根据《恒逸石化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5 年 8 月 25 日,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48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四次解锁期,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锁定期已届满。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恒逸石化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
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锁定期内归属于上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1) 公司 2018 年度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96,205.2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度 的 平 均 水 平 且 不 得 为 负 。 以 153,688.02 万元,均不低于授予日前最
2012-2014 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18 近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5-2017 年的平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0%。以上净 均水平),2015-2017 年平均净利润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89,983.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平
作为计算依据。                    均净利润 55,979.78 万元。(2) 2018 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3,688.02 万元,
                                  与 2012-2014 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平


                                  均净利润 9,465 万元相比,增长率为
                                  1,524%,不低于 400%。以上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
                                  算依据。因此,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标,
                                  满足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锁期的上一年
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才能全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2018 年,公司部或部分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若对应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拟进行第四次解解锁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  锁的 14 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
格”,则取消当期获授限制性股票,当      为“优秀”,满足解锁条件。

期全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回购并注销 15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所涉及的已授
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共计 29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5.35 元/股,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从 1,170 万股减少至 877.5 万股。公司 2018 年 5
月 24 日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48,424,3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共
分现金红利 329,684,872.4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公司总股本为 1,648,424,362 股增至 2,307,794,106 股。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从 877.5 万股增加至 1228.5 万股。2018 年
10 月,因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7.5 万股,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数量从 1228.5 万股减少至 1211 万股。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