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9-020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控股股东恒逸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控股股
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自2018年10月25
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2、截至本公告日,恒逸集团已完成增持计划,增持38,286,297股,增
持金额为502,133,513元,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增持前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957,976,014股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97,183,098股股份,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155,159,11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5%。
3、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完成情况:恒逸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前六个月无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国家重点“一带一路”项目——恒逸石化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预期良好、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以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提振市场信心。
2、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计划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恒逸集团将基于对本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25日起6个月内。
5、计划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6、计划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占总股
增持 与上市公 增持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增持期间 本比例
方 司关系 方式 (股) (元/股) (万元)
(%)
恒逸 控股 集中 2018年10月25日
38,286,297 13.1152 50,213.35 1.46%
集团 股东 竞价 -2019年2月1日
2、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恒逸集团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957,976,014 41.51 1,166,854,744 44.40
本次增持前,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57,976,014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7,183,098股,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5,159,1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0.05%。
依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37号),公司向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0,592,433股股份、向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5,124,910股股份、向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发行75,124,9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总股本增加320,842,253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2月28日登记上市。
本次增持后,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6,854,744股,通过控股子公司恒逸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97,183,098股,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1,364,037,84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9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恒逸集团增持行为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2、恒逸集团本次增持行为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恒逸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