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证券代码:000703 公告编号:2017-047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4、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0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
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均未参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目前未参加除本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七条、《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第一条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6、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8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619,874,362股的1.76%。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总股本的1%。参加本期股权激励对象没有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且已承诺在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前不再接受其他公司的股权激励。
7、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6.60元/股。本期激励计划公司通过
定向增发方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按照下列方法计算价格较高者确定:
(1)依据本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定,为6.60
元/股;
(2)依据本计划公告前20 个交易日恒逸石化股票均价(前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为6.50元/股。
8、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若恒逸石化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和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9、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年,自股东大会通
过之日起计算。股权激励方案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10、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
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11、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自
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解除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
限售安排 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40%
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30%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净利润7.8
亿元
第二个解锁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净利润
10.4亿元
第三个解锁期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净利润
15.6亿元
注:
(1)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公司当年度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
(2)各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3)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若第一年、第二年内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得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第三个年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时,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3、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4、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后6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1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声明......2
目录......4
一、释义......5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6
三、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6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6
五、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7
六、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7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8
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10
十、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2
十一、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4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14
十三、回购注销的原则......16
十四、附则......17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恒逸石化、本公司、公司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以恒逸石化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 核心业务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
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条件被授予的存在限制性条
件的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子公司总经理。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恒逸石化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的期
锁定期 指 限,该期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该限
制性股票解锁之日止。
解锁日 指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锁定之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高管及核心骨干人员归属感,促进奋斗并持续提升经营,让管理团队分享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成果。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企业愿景的实现,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订了本激励计划。
三、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