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6-095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收购子公司土地并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鉴于公司发展的重心将转移至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经公司管理层商讨决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项下控股子公司福建恒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逸”,公司全资控股的二级子公司)与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近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由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福建恒逸土地进行收购,收购总价款为27,468.40万元。
2、福建罗源县第十六届县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纪要(2016)17号审批通过了关于收购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项。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及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政府收购子公司土地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和程序规定,同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概况
交易对方为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罗源县土地储备中心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无任何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位于罗源县鉴江镇罗源县盐场,宗地编号为罗地出让(挂)【2007】05号,宗地面积为2,058,926.00平方米(合3088.39亩),宗地土地用途为工业
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罗国用(2007)字第12622号,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上述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27,468.40万元,政府收购总价款为27,468.40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
交易对方以总价款人民币27,468.40万元收购公司位于罗源县鉴江镇罗源县盐场的国有土地。该价款包含土地价款、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关税费。
2、支付方式
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采用分二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土地收购款。第一期土地款15,000万元将于2016年10月31日前支付;剩余土地款12,468.40万元将不晚于2017年3月31日前支付。
3、定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证此次收购土地事项定价公允,交易标的经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福建恒逸认可的独立第三方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根据福建闽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闽才专审字[2016]第1281号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专项审计报告,此次收购土地项目资金审定的土地价款、建安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相关税费共计人民币27,468.40万元,项目资金明细构成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合计
一、土地价款 17,945.67
二、建安工程费用 6,903.55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401.61
四、相关税费 1,217.57
合计 27,468.40
4、合同生效条件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收购事项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补偿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购福建恒逸上述土地,有利于改善福建恒逸和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更有利于增加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项目的投入,并将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积极影响。交易价款将根据支付进度,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按会计准则规范计入当期损益和递延收益。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